長春出臺樓市新政**申請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
全球網絡房地產報告5月6日,長春市人民政府發布了《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定發展和良性循環的通知》,并對房地產市場提出了一些明確的措施。通知稱,住房需求將通過綠色渠道支持政策、調整信貸政策、減輕企業財務壓力、促進市場交易、加強市場監管等方面釋放,逐步引導市場復蘇和預期改善。
具體來說,該通知稱,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員工**申請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第二次申請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對于擁有一套住房并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首套住房貸款政策。2022年12月31日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貸款利率同期執行**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
貸款購買個人住房的,將繼續實施靈活的公積金、商業組合貸款和住房公積金家庭組合貸款模式。商業銀行貸款利率大幅下降的,將優先考慮公積金貸款的配套規模。
在房地產企業財政支持方面,通知鼓勵商業銀行探索項目融資與企業整體情況適度分離的信貸模式,實施信貸項目封閉管理,為優質房地產開發項目提供融資支持。
并鼓勵商業銀行在依法合規、可控風險的基礎上優先支持在建房地產項目,確保項目順利完成,確保項目**(包括項目融資)充足,不進行銷售回報,避免形成惡性項目欠款。鼓勵商業銀行創新工廠抵押貸款、物業支持貸款等信貸產品,支持企業固定資產融資。小微企業(包括個體工商戶)申請商品房抵押貸款和工廠抵押貸款,適用小微企業的財政支持政策。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鼓勵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支持。
鼓勵商業銀行探索發行房地產信托**基金(REITs)產品,幫助房地產企業振興股票資產,拓展多元化融資渠道,對本市首單發行成功的商業銀行給予適當獎勵。
此外,該通知還調整了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管政策。合格的商業銀行允許向房地產開發企業出具擔保,以擔保取代預售監管資金。對于2022年涉及建設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可根據開發企業的申請提前提取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賬戶余額,專門用于項目復工復產。隨后的商品房銷售資金需要全額補足提取金額。同時,調整抵押登記限制,**登記后未出售的商品房可以登記抵押,資金優先保障項目建設需求;限制上市交易或抵押注銷后,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將自有住房狀態改為商品房備案狀態。
《通知》明確規定,上述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除有明確期限和其他規定外,有效期暫定為2年。